在工業生產和化工應用中,我們會接觸到各式各樣的哈爾濱壓力容器,按照在生產工藝過程中的作用原理,可以劃分為反應壓力容器、換熱壓力容器、分離壓力容器、儲存壓力容器。具體劃分如下:
(1)反應壓力容器(代號R):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質的物理、化學反應的壓力容器,例如各種反應器、反應釜、聚合釜、合成塔、變換爐、煤氣發生爐等;
(2)換熱壓力容器(代號E):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質的熱量交換的壓力容器,例如各種熱交換器、冷卻器、冷凝器、蒸發器等;
(3)分離壓力容器(代號S):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質的流體壓力平衡緩沖和氣體凈化分離的壓力容器,例如各種分離器、過濾器、集油器、吸收塔、銅洗塔、干燥塔、汽提塔、分汽缸、除氧器等;
(4)儲存壓力容器(代號C,其中球罐代號B):主要是用于儲存、盛裝氣體、液體、液化氣體等介質的壓力容器,例如各種形式的儲罐、緩沖罐、消毒鍋、印染機、烘缸、蒸鍋等。
在一種容器中,如同時具備兩個以上的工藝作用原理時,應當按照工藝過程中的主要作用來劃分品種。
壓力容器還可按照設計壓力(p)劃分為低壓、中壓、高壓和超高壓四個壓力等級。
(1)低壓(代號L),0.1MPa≤p<1.6MPa;
(2)中壓(代號M),1.61MPa≤p<10.0MPa;
(3)高壓(代號H),10.0MPa≤p<100.0;
(4)超高壓(代號U),p≥100.0MPa。
通過上述,我們在以后的生產生活當中,可以根據工藝安排以及工作原理,來選擇適宜品種的哈爾濱壓力容器,滿足我們的生產需求。